调查显示全国30%已婚妇女曾遭家暴 要对家暴说不
家庭暴力不仅危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稳定,也成为一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社会问题。来自全国妇联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让人反思。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也是中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第一个“反家暴日”。近一年来,石狮有多少家庭已经驱散了家暴的阴霾?有多少人面对家暴时,终于可以勇敢地说“不”?
家暴让家庭支离破碎
家庭生活中,暴力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只会让家庭支离破碎。但生活中,总有人喜欢以暴力来解决问题。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事例并不鲜见。
阿琴(化名)便是一个家暴受害者。27年前,经人介绍,她认识了石狮男子陈某。两人随后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并在几年后补办了结婚登记。结婚后,阿琴生育了两个孩子,这使得她对这个家庭多了份憧憬。在她看来,虽然她与陈某没有太深的感情基础,但孩子的出生给家庭带来诸多快乐,也加深了家庭成员间的亲情。但让她想不到的是,某一天,她也成了家暴的受害者。
那是去年4月份的一天,因为家庭琐事,她与陈某有了争执。其实,在此之前,两人也曾有过争吵,但一般也只是“嘴巴上吵吵”,或者生会儿闷气就好了。但那一次,陈某却拿起杯子砸向阿琴,并将她头部砸伤。这让她非常伤心,而陈某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夫妻感情因此而破裂。去年底时,在一起争吵后,陈某甚至将阿琴及小儿子一起赶出家门。夫妻两人自此形同陌路。
今年6月份,阿琴向石狮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与陈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庭上,陈某不同意离婚,并矢口否认自己有“家暴”行为。但在法庭调查中,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等证据,证明了陈某确实存在家暴行为。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次子由阿琴抚养,陈某则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8周岁止。
“一个好好的家庭,就因为家暴而破裂了。”对于这起案件,石狮法院的法官在为之惋惜的同时也表示,在离婚案件中,不少女性都反映对方有家暴行为,其形式呈多样化,有的是殴打、责骂,有的则是“冷暴力”,比如不理睬对方,限制对方花销等,而这些都属于“家暴”。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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