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性骚扰 为何女性选择不反抗
性骚扰概念法律界定
200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性骚扰首次入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而违反规定的,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哪些行为属于性骚扰
一、 被对方反复凝视身体敏感部位。如果在公共场合,尤其现在的女性爱美,穿着比较暴露,对方反复注视你的胸部或臀部或大腿等部位,或者有性挑逗的意味,这就应该属于性骚扰最常见的方式。
二、 对方用身体故意碰撞或靠近。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当你在行走或坐在那里时,异性假装无意识的靠近你或碰撞你,尤其是碰撞身体的敏感部位。
三、 对方通过给你发性方面的短信。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性骚扰行为,尤其现在的一些短信往往以黄色笑话或性挑逗为主,如果经常收到对方这样的短信,就是一种性骚扰。
四、以性的内容和你说话或辱骂。在饭桌上,或公共场合,一些人不顾忌有女性,经常说些黄色笑话或有意识的和你说些性方面的内容,尤其是有些人用性方面的言语来侮辱你。
五、以提拔或金钱等方面提出与你进行性交换。现在,职场潜规则用多,但不外乎就是钱或性,有些领导往往用提拔或加薪条件,对你提出性要求。正如浙江原某下马区领导一句话暴露了官场潜规则:“男人提‘钱’方进步,女人‘日’后才提拔。”这就是典型的性骚扰,可惜的,对于此类潜规则,我们这些想提拔的男男女女要么容忍了这种性骚扰(男领导对女部下,女领导对男部下),要么投其所好,主要要求领导性骚扰。
六、对方对你做出猥亵动作,甚至在你面前暴露其性器官。有一个典型的案例,一男子经常在自己的阳台上对着幼儿园女老师露出自己的性器官,做出各种猥亵的动作。另外,对方在没有你的允许下,突然掏出自己的性器官或各种猥亵动作,都属于性骚扰。
七、别人在没有得到你同意的前提下,强行抚摸你。有些人尤其是一些男人,面对女性,总要借机来抚摸你的手或其他部位,尤其是些敏感部位,也就是常说的揩油。这种行为多发生在一些娱乐场合,发生一些借酒发疯的情况。
八、别人在没有得到你同意的前提下,强行搂抱你。这种情况和上面的行为类似,尤其在跳舞或唱歌的过程中,这种行为很容易发生,尤其当对方抚摸你没有反对的前提下,发生的进一步行为。
九、别人在没有得到你同意的前提下,强行亲吻你。这是上面动作的进一步升级,已经到了很危险的边缘。
十、对方强迫与你发生性关系。这不但是性骚扰,更是强奸。去年网上疯传一时的浙江某老板经常在办公室强行和女文员发生性关系,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性骚扰,而且是性骚扰中最严重的情形。
为何大多数女性选择不反抗?
这些女性选择容忍或离职一般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
一是危害比较小。有时是一个黄色笑话或一个轻微的猥亵动作,在警告之后对方选择了进一步的行为,又都是同事或朋友,不好意思撕破脸皮。
二是对方是领导。如果面对领导的性骚扰,这些女性一般也选择了容忍,因为怕因此丢掉工作或在以后在工作中被领导找麻烦,或提拔受到影响。
三是整个社会环境如此。现在的社会,尤其在饭桌上,好象没有黄色笑话就没有气氛,所以,对于一些过火的黄色笑话,女性一般选择一笑了知。
四是怕影响自己的生活。有些女性面对性骚扰,往往选择了沉默,主要原因怕因此影响将来生活中被人笑话或指指点点,甚至由此影响自己的家庭或夫妻的正常生活,所以,选择了沉默。
五是法律不好界定。虽然现在有法律惩处性骚扰,但什么才属于性骚扰却没有规定,所以,许多遭受性骚扰者拿起法律武器时,往往不会被立案,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除非有人身伤害等行为,如遭受强奸等。
六是有些女性因为适应性骚扰潜规则后得到了提拔。由于社会风气如此,那些适应甚至加入性骚扰行列的女性,在职场中反而得到了提拔,其她女性虽然反感,但为了晋升,不得不适应或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