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自由or性管制?诗经中的性 – 熟女社区

性自由or性管制?诗经中的性

  

导语

:我国的情爱文化源远流长,在五代十国时期,《诗经》就收录了各地的情爱诗歌,其实在上古时期,男人和女人在情窦初开之时,都会用自己的方式表达情爱与欢喜,诗歌中不乏表达相思之情的,也有些是男女性爱之事,对两性和肉欲的渴望。小编整理了十五国风中的性爱,一起来看看我们老祖宗的性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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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大旨谈性

  正如曹雪芹自叙:《红楼梦》“大旨谈情”,诗经之《十五国风》其实是“大旨谈性”。这里有一个特别需要说明的小问题,便是诗经时代,性情不分;所有的情诗,都是情欲的表白与呐喊,没打算“发乎情,止乎礼”。

  从《周南?关雎》开始,爱情便意味着性的结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喜欢淑女,接下来要做的事便是为将来两人的婚礼做筹备。这意味着,爱悦等于婚姻的建立,这是君子与淑女建立合乎礼法的性关系的蕴藉说法。表现更鲜明的是《召南?草虫》,这种因有情而求欢的势头便喷薄而出。

  《草虫》是以女子的口吻,谈两人同心而离居的思念之苦;于是一得到相遇的机会,便行男欢女爱之事,痛苦方得稍稍解脱平复。诗曰:“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我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搁在今天这样的开放社会,也不免要赞一声“豪放女”,但是,在当时,不过是平常叙事耳。爱悦求欢,身心满足,毫无惺惺作态,坦白自然的态度,几乎可以说是令人震惊。这只能说明,在当时,人们并不认为“情欲”是可耻的。爱人便意味着身体的爱悦,并非后人唧唧歪歪胡诌的“我爱你沧桑的老灵魂”。男女之情,就是身体情欲这回事,不是灵魂沧桑那么回事。

  著名淫诗《野有蔓草》,是以男子的口吻,写陌生男女邂逅相遇,彼此爱慕,野合同居的故事。诗曰:“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婉兮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诗人坚定地认为:“我爱你,我便需要得到你的慰藉;我爱你,你便肩负着给予的义务。肉体的结合才使灵魂安妥,你我的结合才是人间的幸福。”而另一方呢?不消说,那自然是“同情地给予”了,并且双双成家去也。

  《野有死》说得更直白。诗曰:“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男子的猎物与聘礼,和女子的如玉肉体相呼应。一方面写出了对性关系的渴望,一方面也写出了对女子的爱慕。你能说他只为了得到她的肉体,才去打猎送礼的吗?你能说他的爱只是肉欲的渴望而非情的深挚吗?古人恐怕理解不了这种责备。得到和给予幸福的实质内涵,就是对两人间性关系的追求,统统是肉体性的欢乐,绝非后世的精神恋爱。

  《桑中》是以男子的口吻,讲述姑娘们如何多情对待自己的情人。“见而悦之,约会上宫”,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推想彼时的两情缱绻。当然,人生自古伤离别。如果有情,身体的物理距离,自无法割断感情的联系。《伯兮》仿女子口吻言曰:“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分离使得感情更加坚贞,连形象都顾不上了,因为一切的花容月貌精心打扮,都是为了讨心上人的欢喜。而心上人远别天边,这女子情愿得相思病,“愿言思伯,使我心痗。”

  爱情不能持久,男子喜新厌旧,女子固然也有薄情寡义之时;彼时的男女,也各有怨言。如《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感情的疏离,带来的是性关系的断绝。性关系与感情的不可分割,在《江有汜》中,男子薄幸,结果是男主人与小妾性关系的断裂。思妇形影相吊的悲伤,到了《金瓶梅》时代,便是潘金莲式的偷情。大雅之书《红楼梦》中小红、贾芸简单的密约赠帕,被偷听的薛宝钗搞得意味深长,其实没有实质性接触,却搞得很严重的样子,颇令读者失望。

  本来,社会越发达,人应该越有自主性。但是,不。越到后来,人类越发无法性情统一,古今中外概莫例外。性情不分,也许正是黄金时代的投影,情爱与肉欲统一,爱的渴望夹缠着性的需索,性生活必然连带着感情投注,感情的滋润使得性趣盎然,性的结合填充了感情的苍白。非仅《国风》,通部《诗经》中亦然。我们约略知道了《诗经》时代的性情不分;至于情性分离,灵肉相悖,那是让古人瞠目结舌之外难以理解的现代病,除了思想和言谈的时髦,另有一种让世间男女更加昏迷沉醉的魔力。

  诗经时代的男女关系比较自由。虽然受制于物质的匮乏,环境的压迫,但是在精神和感情上,相当轻松而且奔放;他们的感情和伦理虽然不是一张白纸那么简单,但是后世道德和道德感形成的压力,彼时基本乌有。当然,国家已经诞生,在人民的自由与秩序之间,圣人制定了游戏规则。在初期,这游戏规则还是很松散的、很简单的,圣人们想要达到的境界,也并不敢期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绝对关系。我们读诗,可以明显看出彼时的男女关系,便在自由与管制之间游移。

  《国风》“大旨谈性”,大部是当年男女情洽野合的浪歌。孔子删诗而后曰“诗无邪”,乃是如孔子注《春秋》之微言大义笔法,进行价值观的嵌入式改造,将男女风情之诗,重铸为一部蕴含着礼教劝诫风化的教化经典。简言之,《国风》就是一部老祖宗性关系指南,遵圣人之意,指导男女结合之时,不必如禽兽般发之以情,实应“成之以礼”;其根本的价值观便是“成之以礼得幸福、成之非礼得不幸”,从而为自己找到真正的归宿。

  “成之以礼得幸福、成之非礼得不幸”,这不是道德律,而是价值律。

  人们会把夫妻之事戏称为“周公之礼”,其来有自。须知人类最重要的教育,从古及今,便是性教育,一则需要养成正常的伦理,二则需要养成优美的感情。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远古洪荒时代,人民野生土长,女不知有夫,子不知有父。男女成年,性生活与生育不可避免;而以一种礼制的形式来规范性生活,确定其权利与责任,生儿育女,男有妇,女有夫,子子孙孙知父知母,脱离远古洪荒蒙昧野蛮,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极大的功德,也是觉悟的先民最重要的一项事业。

  周公乃彼时这个民族文化和一切自然法的集大成者。周公制礼,最主要制的便是“风化”,就是这个“性关系”礼。其实“风化”一词的本意,很直接,就是以性关系、性生活来训化教育人民,而不是后来说的那么含蓄。令人更诧异的是,性生活如何还能教育人民呢?

  “周公制礼”,所制之礼便是后世被推崇普及的礼教,即圣人制度。《礼记》所载诸种礼制,乃是围绕此婚姻制度为核心的家庭观念、道德观念以及诸种维护此婚姻制度的礼仪法度。我们可以看到随之确立的其实是家庭制度和个人、家庭对国家的依附关系。有礼成婚姻,而后才算有婚姻制度。与这婚姻制度配套的社会制度成长起来,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确定了雏形,以人伦为道德基石的传统中华文明也随之自我发展、成熟起来。这当然是人类史的文明飞跃。

  周公之礼的核心就是建立被约束的“性关系”和性道德,将“性关系”以男婚女嫁的婚姻形式立法规范,而不是随机野合,上不知君父羞耻,下不知家庭父母。夫妇为人伦之本,乃天地间人类生命所自出者。以“周公之礼”来喻夫妇之道,大义自在其中。而男娶女嫁这种家庭婚姻制度的确立,实在不是自然发生,而是远古圣人的创设,至周公而集其大成,遂得以凝固其形式而在全社会做普遍的推广。

  如此“风化”,便是以性关系为核心建立起来的道德伦理规范教育人民,性关系不再是含蓄蕴藉的“阴阳调和”、“天地交泰”的虚无缥缈之说,还是“名教”的核心价值所在。《诗经》之《国风》部,其主旨便类似于“性生活考察报告及指南”,或可称为中国的“爱经”。“风俗”便指各地嫁娶习俗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自然法。不过久而久之,人们忘记了“性生活”乃是礼教的基本点,反而将其他的听起来更高尚的忠孝节义之类,作为“礼法礼教”的核心价值观。同时,固定不变的男娶女嫁也在客观上造成了女子地位逐渐低下的现实,《鄘风?蝃蝀》诗中所谓“蝃蝀在东,莫之敢指”的怨叹,便也不无理由。

  周公之礼教就是以人的性生活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社会伦理道德制度。《国风》,就是各国以性生活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教育大法。在周时,《诗经》是被雕刻在玉版上,传赐天下,以行风化之教。此谓“诗教”,这是中国古代文明最高妙、最伟大的传统之一。中国古语云:“法不外乎人情”。诗教其中,既有事务性的技术提醒,也有人情心理的精微经验,将外在的伦理道德,内化为文化的传承和审美的精神。

  

关雎:性自由与性管制

  《关雎》讲当君子淑女两情相悦时,不可以如关关雎鸠一般,径自交合,应有一套高雅而又普世的嫁娶程序,使男女婚配之事,符合国家的需要,符合道德的审美。这首诗正意味着周民从自由性关系时代,进入以礼制约的家庭婚姻时代,是谓“正始之道,王化之基”,地位极高,被誉为人文初篇。

  历来关于《关雎》的说法,多属胡说。什么“雌雄之不乖居也”;“生有定偶,而不像乱;偶数并游,而不相狎”,浑以男女大防,来赞美无知禽兽,不知道算抬举呢,还是自作多情?其实就是一个引喻,首先用来把人与禽兽区别开来,其次人要有更高层次的追求,有形式感的得到才是符合道德的,才是真正的“得到”: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雎鸠在河洲上,自由交合。窈窕淑女,深得君子爱慕。可是,君子虽然爱慕,淑女未必就愿意给予。这首诗首先是写给男性–君子的,他的预定读者是男人;而在头两句里面,已经寄寓着女子防范男子追求的凛然大义。下面就写君子爱慕淑女之时,不应仅以身求,而应求之以礼: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优哉游哉,辗转反侧。

  采荇菜要两手齐下,左右包揽,方无遗漏。追求淑女,也要讲究一定的规矩方法。君子爱慕淑女,淑女不肯搭理(因为淑女爱琴瑟钟鼓之逑),男子只好独自辗转反侧,女子并不来嘘寒送暖。

  君子求女不得,显然在受着罪苦。诗的后半部分,便是圣人教导君子求女法则: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采荇菜要两只手,爱淑女,要琴瑟友。意谓采荇菜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到手,而爱慕淑女呢,也要有正确的形式才能得到。要有钟鼓琴瑟,成之以礼,才能得到窈窕淑女的欢心,才能得到令人辗转反侧、寤寐思服的美人。

  有人就会问,男女成之以礼,要“琴瑟友之、钟鼓乐之”,要有琴瑟,要有钟鼓,这得是什么样儿的人家啊?答曰:这就是普通的礼制的象征,不一定非要焦尾之琴,黄钟大吕。一般的嫁娶婚姻,明媒正娶,拜天地告鬼神,吹吹打打,即礼成。我们看破落户范进,也摆得起酒席请得起客,遑论高门大户。圣人制礼,虽强调了秩序与等级;但最重要的,是推广普世的礼仪形式。我们看那世间娶亲嫁女,不管是贫寒还是富贵,虽有豪华与俭朴的区别,但基本的形式和礼节都一样,婚丧嫁娶,一望可知。这就是礼制普遍教化的意义。

  当然这首诗也是写给女子的。为什么男子不能像关雎求欢那样如愿以偿,却是爱慕窈窕淑女“求之不得”呢?原因是:没有琴瑟钟鼓的欢爱,则是非礼之爱,不可授受也。女子非礼越礼,则亦如禽兽矣。圣人在告诉男子正确的求爱法门的同时,也告诫了那善于怀春的窈窕淑女;我们甚至可以猜测,他对着女子的话语,带着一些警戒的口气。毕竟,所有人类的礼教,没有女子方面的合作,便是空文。古人说《关雎》歌颂“后妃之德”云云,这个后妃之“德”,便是持礼自守的忠贞、自爱、自尊之德。想想后妃与君子也像关雎那般行男女之事,未免太有点那个吧–当然,这自然是礼教千年后我们的眼光了;再一想,那样就很不美吗?驯化千年后的我们,已经失去了对干柴烈火不思量的性关系的想象力了。

  

郑声的道德风险

  诗经时代的男女结合,正在经历礼教化的运动;到了孔子删诗,非礼之事,已有道德风险、风化罪名。于是郑卫之音,遂成为非礼的典型代表。男女私相取悦,私自结合,在诗经时代,尚是青春难禁的本能,圣人尚可以歌颂之“无邪”,因本是人之常情。到了礼崩乐坏的春秋,便需要以礼相防、相守、相持。演而变之到宋时道学发达,男女之事变成罪大恶极,成了推动社会垮塌的动力之一。

  《论语》云郑声淫,淫者,靡靡之音也。既指音律不同于其他大雅之乐的漫无约束,也指其诗歌内容远离礼教风化的主题思想。不过从今天通行的诗经文本中,已经看不到什么诲淫劝奔的痕迹。即使有《竹竿》、《芄兰》、《溱洧》这样的貌似挑逗之作,也都还青春活泼、爱娇俏皮,以今人的眼光来看,只见灵动有趣,看不到什么坏心思。《野有蔓草》的野合尽兴也好,《女曰鸡鸣》的留恋床笫也好,都还是人之常情,虽属非礼,却并不荒淫。但是当我们还原诗经时代和孔子时代的道德来看,可能就会比较同意古人的意见;同时我们会暗暗庆幸时代的改变。

  郑卫靡靡之音,摇荡心性,总归是人之本能。批判的评语,徒令今古读者心痒难禁。那青春和生命的恋慕冲动,成之以礼也好,淫奔无耻也罢,虽有道德的风险,终归是生命本身的悸动,总是发之以情;不管是男女之情的爱悦,男男之间的狎玩,或者女女之间的情好,总归是人类自身感情的强大存在,甚至就是生命本身的一种存在,虽经不起正视、敲打,却也难以漠视、忽视,更无法背过脸去假装不存在。

  郑声的不雅名声,便是它自始至终只知道歌唱“情欲”这一件事,似乎人们的心灵里,只有爱情,只有热烈的情欲,才可以当得起生命的见证。这种尊重本能的坚持态度,不仅不能说下流淫邪,恐怕还要尊之为“神圣”人性。无怪乎圣人删诗,郑声以及其他的“淫诗”都得以保留下来,且有21篇,较各风部多许多。人类自始至终,都热爱这些情诗艳歌,虽有“色情”、“诲淫”的抨击而不绝。这也算生命本能向文化本能的转化吧?要不然,这些可爱的诗歌,早已被道学家的剪刀阉割不见了。今日得见,不亦幸乎?

  但是周公制礼便是要以这个性关系为核心,建立起稳定的家庭婚姻制度来。所以在《关雎》中,关雎固然是水鸟的思春发情,两性结合,纯属“发之于情”,而君子淑女自然有异于禽兽者,终须“成之以礼”。其实这君子淑女在生活中是能够互相认识的,甚至可以肯定他们已经有过性接触,而“礼成”,是教化的必须手段和目标。同时,《诗经?国风》除了《关雎》这种歌颂“成之以礼”的爱情之外,还有大量纯粹的爱情诗,仅仅描绘男女发之以情的爱慕,男子之间的互爱,女子追求美男的痴情。孔子未曾删去,实因为不管是成之以礼还是成之非礼的性关系,其中种种感情,对于人类都是自然存在的,是常常发生而必须珍惜的生命感受。

  孔子删诗,按“成之以礼”和“成之非礼”两条线索来编订归纳,并包涵各种非礼关系带来的不幸与痛苦,遂使《诗经?国风》从普遍的性关系指南,跃升至礼教的名器,以“成之以礼”的幸福满足,来反衬“成之非礼”的不幸痛楚,达到风化水平的新高度,也是审美和道德的新高度:诗教。如此,孔子删诗,方得“思无邪”之三百篇。

  孔子的时代,男女的交往,仍然是自由的,虽然礼教和耻感的尊严,已经牢牢地树立起来,但也只是作为道德的戒条、风化的教材,尚不足作为做杀人的利器。婚前性关系和婚外性关系,虽不被鼓励,但是作为“人情之常”,仍旧是可以被接受并被理解的。及至后世,社会上层和下层的男女,仍具有此种自由。从古往今来的传奇小说志异故事中,还是可以看到男女非礼之情存在的影子。只是在某个阶层,如中等贵族,可以实行对女子的隔绝,遂可以要求和实现绝对的“男女大防”。而社会高低两端男女的性关系,仍具有奔放自由的本能面目。如皇族、贵族及下层民间,男女间因为不能隔离而有活泼生动的性的情态。

  对《诗经》中自由精神的损害,首在于宋儒;后世的道学,更是添砖加瓦使之蒙尘不绝。至于冬烘陋儒,见《国风》而崩溃,斥之为“淫奔无耻”。这并非仅是道学的痰气,也是一个民族创造力和思想感情的全面禁锢和枯萎。到了《儒林外史》中,名教与礼教的悬鹄,就只能是无益于世,甚或有害于人伦道德了。及至《红楼梦》中奇女子尤三姐,感觉到柳湘莲认自己为“淫奔无耻之流”,就敢于以死明志。到了那时候,礼教便真是可以杀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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